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法物權
CIVIL CODE-PROPERTY 
開課學期
94-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蔡明誠 
課號
LawILS7030 
課程識別碼
A41 M013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3,4(10:20~12:10) 
上課地點
科法2 
備註
教室位置請洽系辦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科目:民法物權 任課教授: 蔡明誠 教授

一. 題目名稱: 民法物權問題研究

二.內容概要
(一) 研討重點
本學期主要為比較法觀點評析現行民法物權編及未來修正之理論及實務上法律問題。為使參與本課程的同學得以瞭解物權法的體系概念,首先介紹物權的本質特徵、地位、經濟意義及基本原則,然後介紹物權個別學理及判決實務法律問題。

(二) 課程進行方式與授課重點
1. 導論──物權法的規範重點,並介紹主要參考文獻。
2. 通則部分:債法與物權法之區別、物權法之意義與其他相關法律之關係、物權的意義與類型、物權法定原則與習慣、法理之關係、物權之共同效力(排他效力、優先效力、追及效力及物上請求權等)、物權行為之獨立性與無因性、不動產與動產物權之變動原因與要件等。
3. 所有權部分:所有權之概念、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上下範圍、土地之構成部分及定著物、不動產所有權限制與相鄰關係、民法上建築物之區分所有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善意取得、遺失物之拾得、漂流物、埋藏物之發現、添附(附合、混合與加工)、共有(分別共有、公同共有、總有、互有、準共有)等問題。
4. 用益物權(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及典權
5. 擔保物權(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及讓與擔保
6. 占有與準占有
7. 特殊問題(例如停車位、有體與無體財產權之關係、登記等相關問題)

三、參考資料:於課堂上介紹

 

課程目標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